第三章:活屍小夥伴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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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FugDeadS1E3 变成活屍有个好处,就是饿肚子的能力变得很强,如果不追着会动的东西乱跑,光站在太yAn下增加头盖骨y度,一整天其实耗费不了多少能量,这是以前身为人类时未曾想过的。不过活屍跑起来真的不快,我猜是红血球携带氧气的能力变差,所以血都变黑的;各个器官机制也都变虚弱,就像乾电池和灯泡组,把灯泡串联的功率虽然变得很小,电池寿命却可以延长。难怪这些活屍饿那麽久都不会真的倒毙Si亡,顶多就是愈来愈瘦,动作愈来愈慢。 变成活屍後SJiNg过两次的我,已经可以艰难地利用手指做JiNg细一点的动作,b起之前只能整只手臂、手掌一起运动,我果然又进步了,我推估我现在100公尺可以跑25秒左右,大概是追不上幼稚园小学生的程度。 反省昨天的计画,实在有点太草率,我可能以後都不会再用这一招,可能是我愈来愈像人类之後,头脑清晰了,想法便一直改变。 出门觅食的时候我又看见阿壮,他高人一等的个子在活屍群中很容易发现,牠随着其他活屍在以前常举办表演的公园广场发呆,看牠愈来愈瘦,我有点於心不忍,毕竟要不是牠的无心帮助,让我内S崔甫婷,也许我早就Si在人类幸存者的手中,或者一辈子都以活屍的身分生存下去,无法思考,只依照本能吃喝拉撒,那也许bSi了还悲哀。 因为我还无法俐落地使用手指,所以我只能用压破的方法打开饼乾零食,便拿了一些碎成粉末的可乐果、虾味先给牠,牠差点连我的手都吞了下去,然後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