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2
书迷正在阅读:欲女心经 , 漂浮三重奏 , 邪红的呼唤 , 林幻的冒险日记2(futa gl) , 亲爱的,请你在乎一下 , 久违的蠢蠢欲动 (完结) , 见习法师日常 , 一梦枕〔骨科〕 , 悲痛时代下的我们 , 离奇记事 , 心如明镜亦非台 , 盛饿
一、 女性的堕胎权利受到完全保障。 即,在医学上鉴定认为生理可堕胎的情况下,医院应尽最大可能在保障女性生理安全的前提下帮助堕胎。 甚至在特殊情况下,母亲有权对刚出生的缺陷婴儿放弃治疗或进行安乐死。 二、 当婴儿的基因序列被录入“夏娃”系统后,真正成为民事主体。 “孩子”的权利受到保障:在十岁之前女孩和男孩在抚养所的待遇一致并允许一起活动。 家庭单位中,孩子的活动由监护人决定。 三、 当佩戴上安全监控器后,未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安全系数一旦小于或等于三分则必须强制隔离进入男性管教所。 辱骂行为扣1分可叠加 肢体冲突行为扣1~5分可叠加 注1:由安全监控器自主监控 注2:一旦和女性发生肢体冲突,必须立即送入管教所 注3:一旦存在误判情况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重查或起诉监管局 监护人不得随意带走管教所中的男性,仅可以协助教导员进行教导。 一旦存在男性安全系数清零的情况,监护人不再具有从精子库中购买精子的权利。 四、 安全监控器在设计上不得被自主拆卸。 根据各州法规,可以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更换和购买安全监控器。 五、 关于幼童买卖。